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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9章 因爱生恨,以恨夺爱(求月票)

    汪玉兰之前交代,她是被李昭的自行车撞倒以後,在医院里因为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李昭,所以李昭出於同情,才给她安排了一份工作。

    但在李昭口中,他撞到汪玉兰是事实,送她去医院也是事实。

    但他并没有在医院里就了解到汪玉兰家里的情况。

    因为当时他对汪玉兰的印象并不好,因汪玉兰对他死缠烂打,最後他只能赔了五十块钱才脱身。

    他觉得自己被汪玉兰给讹诈了,因为五十块钱在1985年可不是个小数目,相当於他半个月的工资。

    但他当时之所以愿意赔,不是因为他软弱,而是因为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他当时正是升职的关键时期。

    毕竟是他骑车撞的人,真要闹起来他怕影响前途,只能认栽了。

    所以当他发现来找自己的人是前两天讹了自己五十块钱的那个女人时,他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人是讹上自己了,也後悔当初被对方知道了单位。

    所以他没好气地问:「你还想干嘛?」

    可万万没想到,汪玉兰噗通一声就跪在了他面前,哐哐给他磕头。

    一边磕头一边不停地说:「李大哥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李昭虽然不是大学生,但也是高中毕业,而且一直从事办公室工作,在八十年这就属於是文化人了。

    文化人都体面,何况他马上要升采购科科长了,哪儿受得了一个年轻女人大庭广众之下给自己磕头啊。

    吓得他赶紧去拽汪玉兰:「不是,你到底要干什麽啊?你要再这样我就报警了啊!」

    然後,汪玉兰又做了第二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

    汪玉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叠得整整齐齐的钱,往李昭手里塞。

    还哭着说:「李大哥,这是你前两天给我的钱,还剩下四十九块四毛,都在这里了,我把钱还给你。」

    「还有那六毛钱等我以後有钱了再还你,行吗?我太饿了,所以买了三个大饼吃,一个大饼两毛钱,喝白开水不要钱。」

    「李大哥我错了,那天是我鬼迷心窍了才会管你要钱的,对不起,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我不能拿你的钱。」

    李昭描述这段的时候,语气非常平静,但显然是因为药效的缘故才会这麽平静的。

    因为这无疑是他悲剧人生的开端。

    而且周奕还从这里面听出了问题,只是不知道李昭现在有没有发现。

    第一次在医院里,李昭要走,汪玉兰抓着他不放的时候,明显是在复刻当年在她老家城里的情况。因为这属於是路径依赖,上次因为可怜,过上了一年多安稳生活,还开了眼界。

    所以第二次也想这样。

    但显然这种事不可能发生两次的,如果她装装可怜卖卖惨就能找到人收留,她也不用在当时经济环境不好的秋平混到沦落街头了。

    所以她在发现这条路行不通之後,马上换了个方向,就是要钱。

    这种临场反应能力,周奕在小卖部的事情上已经见识过了。甚至他都要怀疑,汪玉兰被李昭的自行车撞到,是不是故意的。

    总之那天在医院里的汪玉兰,才是真正的汪玉兰。

    如果仅仅只是碰瓷,那她顶多也就是「不算什麽玩意儿」。

    但她真正的可怕就在於,两天後她又跑去二建公司找李昭了。

    她拿到过李昭的工作证,自然知道他的名字和工作单位。

    汪玉兰自己说的是,在医院里她告知了李昭自己父兄的情况,李昭愿意帮助她,因此她看上了李昭。

    虽然不道德,但听起来有点报恩、以身相许的味道。

    可按照李昭说的,当天汪玉兰根本没机会卖惨,但显然是她事後回过味来了,比起五十块钱,这个年轻有为的男人对她而言更有吸引力,更有价值。而且周奕甚至可以肯定,这个念头应该就是她从医院离开後不久就出现的。

    因为正常人饿了这麽久,讹到了这麽多钱,应该先去吃一顿饱饭庆祝一下才对。

    可她还给了李昭四十九块四毛钱,两天她只花了六毛钱买了三个大饼果腹。

    而且她没有第二天就去还钱,而是过了两天才去,这就是她心机最深重的地方了,因为她沉得住气。

    只有这样,才能把她当初要钱的行为,洗白成走投无路的逼不得已。

    还能显现出自己有多可怜,并且这麽可怜了还保持善良,两天只吃三个大饼。

    不得不说,这女人十九岁的时候就全是心眼子了。

    很多女人一辈子可能都没她十九岁时那麽有心机。

    李昭接下来的话也证明了周奕没猜错。

    尽管那时候李昭三十一岁了,但他还是被汪玉兰这套丝滑操作给忽悠住了。

    他把汪玉兰带到了旁边的小饭馆,请她吃了一碗面,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之後才问她:姑娘,你到底遇到什麽难事了。

    然後汪玉兰才哭得梨花带雨地,把自己来秋平替父亲和哥哥收屍的事说了出来。这一部分,李昭说得和汪玉兰说得是基本一致的,汪玉兰藉口要挣钱养家加上等父兄的官司,说自己想留在秋平找个活儿干。

    陈严问道:「所以你就把她安排进了你们公司?」

    李昭微微错愕了下,略带疑惑地说:「她不是我弄进公司的啊。」

    「嗯?什麽?」两人一惊, 「那是谁安排的?」

    「他们办公室的主任,我们都喊他曹三胖子,他以前也是二矿出来的。」

    李昭说,他当时其实是有心想帮汪玉兰的,毕竟在得知她这麽可怜後就已经改变对汪玉兰的看法了,而且她还是二矿职工的家属。

    但他的采购科不缺人手,而且采购工作跟钱打交道,公司对用人也很慎重。

    所以他就把汪玉兰介绍给了曹三胖子,因为曹三胖子是办公室主任,管着各种杂七杂八的事情,用个临时工还是没问题的。

    并且曹三胖子也是从二矿出来的,比他还要早一些,有这层关系在,李昭就放心地把汪玉兰托付给了曹三胖子。

    另外那四十九块四毛钱他也没要,让汪玉兰收着。他怕对方有心理负担,还藉口说就当是借她的,等以後宽裕了再还就行。

    他当时有事要忙,把人交代曹三胖子之後就走了。

    後面一段时间他也没想起这事儿来,等过了小半个月,闲下来後他才想起了这件事,就想去找曹三胖子问问怎麽样了。没想到,人事就带着汪玉兰走进了采购科,介绍说小汪是新来的收发员,给大家介绍了下。

    李昭见曹三胖子把事情安排好了,他也就不再过问了。

    汪玉兰入职之後,倒是私底下找过他,向他表达感谢,并且表示想请他吃顿饭表达谢意。

    但李昭只领了心意,因为在他看来,汪玉兰都穷成这样了,刚找了份一般的工作,哪儿花得起这个钱,她这麽说只是她很感激自己而已。

    之後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的来往并不密切。

    而且全都是汪玉兰主动来找他,理由就是向他谘询关於她父兄官司的事。

    可让李昭感觉有些奇怪的是,汪玉兰每次找自己的时候,都是趁着没人的时候私底下来,有时候还会在他下班的半路上突然偶遇。

    一次两次他没多想,次数多了之後,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所以他开始在单位刻意回避汪玉兰,有时候在路上碰见,他也是假装没看见,直接快速骑车经过。

    李昭说:「我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我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没什麽兴趣,家里有老婆孩子,大後方安安稳稳就足够了。」

    周奕问:「那你有没有在和汪玉兰的沟通中,无意间表达过你想要个儿子的想法呢?」

    李昭摇摇头:「没有,我为什麽要和她说这个呢?她一个小姑娘,我和她说这些怎麽合适呢?那不是耍流氓吗?再说了,我很爱念念,我从来没有嫌弃过她是个女孩子。」说到最後的时候,周奕居然听出了李昭声音里那难掩的哀伤,这是谈话开始以来他的情绪第一次盖过了药效。

    周奕心里瞬间五味杂陈。

    「你老婆……我是指吴丹丹,在你们有了李念之後,她是不是还怀孕过,但是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所以打掉了? 」

    李昭看了周奕一眼,点点头:「是啊,那次是意外怀孕。我跟丹丹商量了下,她不肯放弃工作,所以那个孩子就只能打掉了。」

    「哎……是我对不起丹丹……是我害死了她……」

    周奕默然了几秒钟後问:「这件事,你单位里的同事都知道吗?」

    「怎麽可能,那是我还在二矿时候的事了,计划生育硬性规定出来的第二年的事。」

    周奕心里咯噔一下:「曹三胖子知道吗?」

    李昭想了想说:「知道,当初二矿积极响应国策,对於觉悟高,主动打胎的职工家庭是有补贴的,曹三胖子当时就是负责这项工作的。」

    李昭突然反应过来了,嘴唇哆嗦了两下问道:「是……是汪玉兰说我重男轻女,不想要这个女儿吗?是……是吗? 」

    周奕在心里叹了口气,李昭肯定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通那种。

    八九十年代的创一代,虽说赶上了时代的大潮,但个个都是人精。所以他问什麽,李昭就可能从他的话里察觉到什麽。

    但有些问题他又不得不问。而且等李昭问出口的时候,其实他回不回答已经不重要了。

    就像两天前李昭把他们打发走,然後关门杀妻一样,他不需要明确的答案。

    周奕没有回答,而是直接道:「行了,这个情况我们了解了。你继续往下说吧,说说汪玉兰说的你和她发生关系,以及她说你把皮带遗漏在了她家里是怎麽回事吧?我们想听听你的说法。」

    「当然,李昭你要明白,我们现在是在调查求证的阶段,没有人给这件事下定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周奕只能给李昭做心理建设,至於效果如何,他也不能保证。

    李昭的眼神很空,仿佛他所有的力量都在刚才的暴怒中流失了一样。

    他愣了很久,周奕连喊了几声他才回过神来。

    「我没有和她发生关系,我没有在这种事情上对不起我老婆……我没有和她发生关系……」李昭机械地回答着。

    陈严凑到周奕耳边说:「要不先停了?让他休息会儿?我看他状态不太对。」

    周奕犹豫了下,摇了摇头,他怕药效一过,李昭又受不了刺激,这种事来一次就能让他丢半条命了,再来两次那就真活不下去了。除非再等个三五天,等他状态彻底稳定了再说,但那就得等很久。

    「李昭,你想睡一会儿吗?」不过周奕还是问道。李昭摇摇头:「我要把话说清楚。」

    「行,那你说吧。」

    汪玉兰说,她和李昭发生关系是在私矿的官司结束之後,因为她生病没去上班,所以李昭跑去她的出租屋看她,她抱着李昭哭,然後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其实这里面在周奕看来有个常识性的不合理,就是皮带。

    男人系皮带很正常,但是脱裤子的时候,皮带是不会专门抽出来的,顶多是解开,尤其还是发生这种事情时,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把皮带从裤腰里抽出来。

    会抽出来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这条裤子得洗得换了,才会抽出来。

    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除非皮带扣特别重,裤子又松,才会解开皮带就掉出来。

    正常情况下解开皮带脱下裤子,皮带是和裤子在一起的,有时候手动抽出来甚至都会卡住,因为那个常用的皮带眼的一侧皮会变形凸起,卡在裤腰的布带扣上。

    所以裤子穿了,皮带却落下了,就非常奇怪。

    李昭说,自己从来没有去过汪玉兰的出租屋,更别提什麽把皮带落在她家了。

    但是在八五年年底左右,汪玉兰确实邀请过他去她家吃饭,既是表达感谢,也是为了还钱,就是当初那五十块钱。

    李昭同意了吃饭,但是没同意去她家,而是去了二建公司附近的一个饭店,那里的老板跟他很熟,他招待客户经常在这里吃饭,所以老板常年给他留着包间,算是座上宾。他也没打算让汪玉兰掏钱,跟老板说这顿饭记他帐上就行。

    在吃饭的时候,汪玉兰很热情,频频给他夹菜,还有一些比较暧昧的举动。

    吃着吃着,汪玉兰先是把那五十块钱还给了李昭。

    但李昭还是没要,让她把这钱给家里,给弟弟妹妹们买点吃的,他也不差这钱。

    然後,汪玉兰又掏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盒子里是正是一条皮带。

    她说这是她托朋友买来的外贸品,真皮的,是她的心意,希望李昭收下。李昭当然不肯收,毕竟八十年代的外贸品可不便宜。

    但汪玉兰却突然哭了,问他是不是看不起自己,嫌弃自己穷。

    把李昭搞得里外不是人,只能答应收下,他想着回头想办法折价把这钱补给汪玉兰就是了。

    结果,汪玉兰又非得要他试试合不合身,要给李昭换皮带。

    这麽亲昵的举动李昭当然躲着了,可就在拉扯间,汪玉兰却突然一把死死抱住了李昭。

    嘴里不停地说着「李大哥我喜欢你,我想给你生个儿子,你要了我好不好」。

    李昭吓了一跳,猛地一把推开汪玉兰,汪玉兰没站稳,一下子摔在了地上。李昭说了她两句要她自重之後,转身就摔门离开了,那条皮带他自然也是没拿的。

    从那天以後,李昭就开始躲着汪玉兰走了。

    「李昭,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周奕问。

    「我说的就是实话啊,那可是85年,我是一个国有单位的干部,我有老婆有孩子,我要是被人发现搞破鞋,那我不光是工作和家庭完了,我说不定命都会没了啊。」

    「那当时这件事,有什麽目击证人吗?比如你说的那个饭店的老板或者服务员之类的?」

    「说到底,你们还是不相信我啊。那饭店早就关门了,宋老板也已经去世了,至於服务员……我连她们叫什麽都不知,我上哪儿去找人证明?」

    李昭苦笑着点了点头:「也对,女人想诬陷男人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行了。可男人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去死,甚至哪怕死了别人也未必会信。」

    「你也不必想得那麽极端,这是道德纠纷,不是法律纠纷。有些真相未必都能证明,但我们只要问心无愧就行了。」

    「问心无愧吗?」李昭顿时笑得比哭还难看。

    这让周奕意识到,药效开始减退了,李昭的情绪反馈比刚才强烈了。

    他赶紧又问:「在你女儿李念遇害之前,你有发现什麽异常吗?比如汪玉兰有没有过什麽反常行为?」

    李昭摇头,他说这个问题当初的警察问过他很多遍了,他自己也想过很多很多次。自从那次吃饭事件後,他和汪玉兰就不再有任何私底下的接触了,即便工作中有文件送来要他签字,他也是和汪玉兰几乎零互动的。

    所以案发後,面对警察的多次询问,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过汪玉兰的头上。

    一方面是被凶手是男性,以及两个多月前接连发生的命案给误导了。

    另一方面是他压根就没有把这种事,和一个半年前向自己「表白」的女人联系到一起。

    在他看来,汪玉兰不过是错把感激当成了喜欢而误入歧途的年轻人,自己只要保持距离,过段时间就没事了。

    这点周奕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正常人谁能想到会有这麽丧心病狂、这麽疯癫的女人?

    如果按照汪玉兰的说法,那她的犯罪动机是源於小三上位的占有欲作祟,是为爱杀人。

    可现在按照李昭的说法,两人别说发生关系了,唯一的一次密切接触就是汪玉兰送皮带表白,结果还被拒了。

    那这种情况下汪玉兰杀人,就不可能是为了爱,而是为了恨。

    或者应该说是因爱生恨,以恨夺爱。

    包括李昭重男轻女什麽的,完全是她自己幻想的。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神经病啊。

    所以案发之後,李昭自始至终都没有怀疑过汪玉兰。汪玉兰也并没有趁机接近她,直到他离开二建南下。

    某一天,和几年前一模一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了,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唯一相同的是汪玉兰再次出现,并找到了他。

    当然那时候他也没有怀疑过汪玉兰,只是惊讶,惊讶於她的出现。

    但这一次,他没有赶她走。

    因为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如今的他一无所有。

    一个比自己小十二岁还年轻漂亮的女人,为了自己跑到这千里之外的异地他乡,没有男人不会感动的。

    所以,汪玉兰就这麽留在了他身边。

    这一次,他也不像以前那样,对汪玉兰避而远之了,他们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在他和合伙人闹掰之後,汪玉兰依然义无反顾地跟着他,给他洗衣做饭。

    只是他心里有负担,有愧疚,对女儿李念的愧疚,对亡妻吴丹丹的愧疚,让他在已经动心的情况下,却依然没有和汪玉兰捅破那层窗户纸。

    直到後来发生了他妹妹李芸说的他摔断腿的事情,两人才真正地走到了一起。

    听到这儿,周奕知道,汪玉兰赢了,她得偿所愿了。

    这个女人的可怕之处就在於此,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同时又沉得住气,不急於一时的得失。「所以你是什麽时候对汪玉兰产生一丝怀疑的?」周奕问道。

    李昭不可能没有怀疑过汪玉兰,如果从来没有起过疑心,他是不可能杀得这麽干脆的。

    如果从没怀疑过,首先应该是错愕,然後是反驳,最後才是求证真相。

    他的反应更像是一层薄如蝉翼的谎言被吹破了一样,最後的幻想荡然无存了,於是直接崩溃了。

    李昭说:「去年过年,是我第一次带她和乐乐回秋平,毕竟之前发生了那麽多事。」

    周奕点点头表示理解,人言可畏嘛。

    「然後她就主动提出,要带乐乐给我女儿扫墓。」

    「其实我是不同意的,因为那么小的孩子去墓地不合适。但她坚持说想让乐乐见见姐姐,给姐姐磕个头,我後来也就同意了。」

    「然後呢?」

    「然後……那天我就带着他们母子俩去给念念和她妈扫墓了。我中途去上厕所,结果附近的厕所坏了,我就又折返回去了,然後我就看见……」李昭的手微微颤抖,手铐和病床架子发出尖锐的金属摩擦声,格外刺耳。

    「你看见了什麽?」周奕问。

    「我看见……我儿子正在磕头,一边磕还一边说……『谢谢姐姐给我腾地方』……」李昭的声音瑟瑟发抖:「汪玉兰就蹲在旁边笑,那个笑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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