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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事在人为

    1872 年李鸿章创办轮船招商局,第一次在中国落地西式股份制股权架构,公开向民间发售股票、按股表决分红,建立近代国内第一套现代意义上的公司股权规则。

    当时的情况是,朝廷财政不足,借助民间资本兴办洋务实业,用股权吸纳社会资金、分散经营风险。

    当然,再往前追溯,古代有大量的合伙做生意的案例。

    晋商身股制甚至已经有人力股权激励的雏形,但属于人合型合伙,依托人情、宗族、无限责任运转,没能进化出资合性质的现代股份制、有限责任制度。

    这个制度,一定程度上,明晰了权责,活跃了资本,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有钱的地方就有人,有人,就会利用各种制度漏洞,达到自身想要的目的。

    松岛财团就是这样。

    陈越走后,陆明梳理目前玉晨集团的股权结构。

    白板上,清晰地列着几组数字。

    “国资背景,百分之二十五。”

    “隐世家族,百分之二十二。”

    “松岛财团,百分之十八。”

    “新加坡、美国、南非等海外游资交叉持股,百分之二十。”

    “我个人,百分之十五。”

    “目前的盘面就是这样。”陆明拉开椅子坐下,直入主题,“松岛财团,目前都笼络了谁?”

    “海外游资。”苏清浅说道,“新加坡的淡水基金、美国的黑石分支,还有南非的矿业资本。这三家在玉晨集团内部交叉持股,总占比百分之二十。根据我们截获的情报,松岛财团已经和他们私下达成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目前,外资联盟的持股比例占到了百分之三十八。”

    陆明看着白板上的数字,眼神没有波澜。

    方瑜迅速切入专业视角。

    “陆总,根据玉晨集团现行的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总部搬迁、核心主营业务变更等重大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百分之六十六点七。”

    “外资联盟手里有百分之三十八的票。不到三分之二,他们不够票阻拦玉晨集团搬迁。但同样的,我们想要强行通过搬迁决议,也达不到法定红线。”

    陆明看着方瑜,想了想说道:“也就是说,如果我想搬总部,即使加上国资、隐世家族的票,只要松岛财团不同意,也通不过?”

    方瑜点头:“理论上是这样。他们拥有一票否决的实质效果。只要他们投反对票,搬迁决议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的比例。”

    陆明站起身,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温水。

    他喝了一口水,转头看向苏清浅。

    “隐世家族和国资那边,到底是什么态度?”

    苏清浅放下平板,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隐世家族的行事风格,一向是趋利避害。”

    苏清浅逐一分析,“这些家族底蕴深厚,产业遍布全球。玉晨集团对他们来说,只是资产配置的一部分。他们看重的是长期的分红和股价的稳定。他们不会为了云梦县的利益,去主动得罪松岛财团背后的国际资本。他们不站队,谁赢帮谁。”

    陆明微微点头,示意她继续。

    “至于国资……”苏清浅眉头微皱,理清思路,“国资的态度很暧昧。他们奉行高层意志。上面之前定调了玉晨集团的出海策略,需要借助松岛财团的海外渠道。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国资显然希望维持平衡。”

    苏清浅看着陆明,说出结论:“他们既不想看到玉晨集团被外资彻底掌控,也不想彻底和外资撕破脸,导致出海战略受挫。总之,这两家都不好拉拢。指望他们在董事会上旗帜鲜明地支持我们强行搬迁,几乎不可能。”

    苏清浅没有告诉陆明她跟苏老的通话。

    毕竟这种事情,人心难测,国资和隐世家族顾及影响,会偏向苏老。

    但同时,他们也是独立的个体,人情是一方面,苏老的知会,只能算作敲门砖,更关键的是陆明。

    国资和隐世家族,要看看到底值不值得,为陆明冒险。

    陆明沉思。

    玉晨集团必须搬过来。

    陆明深思熟虑之后,转过身,将水杯放在桌上。

    “清浅,放出风去。”陆明下达指令,“向外界,特别是玉晨集团内部释放确切消息。玉晨集团要搬到云梦县。一周后召开的董事会,就是要最终确定这件事,而不是商量。先把这个种子,种到大家心里。舆论上,我们先立住。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搬迁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苏清浅记录下指令,随后抬起头,提出了核心问题。

    “放出风造势没问题。但是票数不够,怎么办?”苏清浅看着陆明,“到了董事会上,如果搬迁决议被外资联盟联手否决,前期的舆论造势会直接反噬。玉晨集团内部的人心会彻底散掉。”

    “那就让松岛财团出局!”

    苏清浅睁大眼睛。

    方瑜也愣住了,随即迅速翻开手里的公司章程,目光在密密麻麻的条款中快速搜寻。

    “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方瑜找到了相关条款,大声念了出来,“关于股东除名。如果股东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等重大违约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可以将其除名,并强制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陆明看着方瑜,说出关键点:“公司章程约定,开除股东,只用股权过半就行了。对吧?”

    方瑜重重点头:“对。除名决议属于普通决议范畴,只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即可通过。”

    陆明指着白板上剩下的三行数字。

    “我个人百分之十五,国资百分之二十五,隐世家族百分之二十二。加起来百分之六十二。够票了。”

    方瑜保持着律师的严谨,提出新的问题。

    “陆总,法律程序上确实可行。”方瑜喃喃自语。

    陆明又说道:“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人,人才是最大的问题。”

    苏清浅嘴角微微勾起,随即正色,又试探:“如果国资和隐世家族不同意呢?”

    陆明看着苏清浅,笑了笑:“事在人为。我会想办法让他们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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