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美英从小开始就不喜欢丁静娴。
那个比她大了一岁半的黄毛丫头,从小吴妈在姜家帮工,她就死皮赖脸的跟着,自打懂事起就惯会装模作样,还天天围着堂哥转。
当时爷爷奶奶还在世,大伯也刚刚搬进军区大院,分了这处带着宽敞小院的两层小洋楼。
因为这房子里住不下那么多人,那时候她爸姜振源也已经结婚生子,不符合大院的随迁标准,没有住进军区大院的资格。
他们一家就只能窝窝囊囊地带着一家六口,搬进了大学分的那间筒子楼里。
那时候姜振源工龄低,分的房子又破又小。
六口人挤在不到四十平米的逼仄地方,连翻个身都能碰着墙皮,日子过得寒酸又憋屈。
可那时,因为大伯两口子都是单位里的要紧骨干,成天忙得脚不沾地,有时候十天半月不回家,没人照顾身体不好的爷爷奶奶和堂哥。
于是为了照顾他们,大伯就找了吴妈进门当保姆,照应一大家子的饮食起居。
爷爷奶奶都是温和厚道的老人,对待别人都很和蔼,丁静娴就是那时候开始跟着吴妈开始出入大院,吴妈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名正言顺地在大院里扎了根,有时候甚至跟着吴妈一起住在家里。
直到她五岁那年,稍微记点儿事儿了,来大伯家做客,才意识到,丁静娴竟然就住在这宽敞干净的房子里。
她至今都忘不了踏进小洋楼那一瞬间的冲击,水磨石地面光可鉴人,屋里飘着红烧肉的香气,还有摆满了糖果点心的茶几。
而丁静娴,一个保姆的女儿,竟然穿着比她还合身的洋气线衫,手里抓着大白兔奶糖,像只温驯的小羊羔似的跟在堂哥姜志磊身后转悠!
凭什么?!
姜美英当时就觉得天都塌了。
她才是姜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她身上流着姜家的血,却得在家里挤小地方,穿姐姐留下来的旧衣服。
而丁静娴一个伺候人的下人崽子,凭什么在这气派敞亮的楼房里比她一个正经亲戚吃的好,住的好?
凭什么抢了本该属于她的大伯和大伯母,还霸占着她的堂哥?!
那一年,姜美英在大伯家里撒泼打滚、哭得撕心裂肺,甚至把丁静娴推倒在水泥地上。
她闹了一场又一场,回回都指着丁静娴的鼻子骂她是小偷、是强盗。
姜振源虽然面上斥责她没规矩,可这股子撒泼劲儿到底起了效,爷爷奶奶舍不得亲孙女受委屈,终究还是让吴妈把丁静娴送回了家,不许她再在大院留宿。
可姜美英没想到,撵走了人,却撵不走这条甩不掉的寄生虫。
再后来上学,丁静娴又跟姜志磊同一个学校,虽然小两届,但学校很多同学都知道丁静娴的母亲在姜家当保姆。
学校里有些嘴碎顽劣的半大小子,课间经常堵着丁静娴起哄嘲弄,把她堵在墙角骂她是“佣人丫头”。
每逢那时候,丁静娴就红着眼眶掉眼泪,委屈得像片风里的枯叶。
姜志磊打小就是个讲义气的大院霸王,见不得弱小受欺负,撞见了几回,当场就把那几个起哄的刺头揍得鼻青脸肿。
自那以后,丁静娴就越发黏上了姜志磊。
天天放学像条尾巴似的跟在姜志磊屁股后头,一口一个“志磊哥”叫得又甜又怯。
好在姜志磊是个没心没肺的野性子,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满脑子都是弹弓、军帽和爬树打群架,铃声一响就跑得没影儿,压根没心思多搭理她。
就这样磕磕绊绊到了初中。
丁静娴就像是附着在姜美英身上的一块撕不掉的狗皮膏药,一个完美无缺的“对照组”。
明明只是家里帮佣的女儿,却偏偏生了一副读书的聪明脑子。
每次那些认识她们两家的亲戚长辈邻居们聚在一起,总会把丁静娴夸出一朵花来,感叹她懂事、出息。
而每到这种时候,丁静娴总会低下头,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抹怯懦的微笑,极力虚伪地谦虚着。
“没有的事,美英只是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比我聪明多了,命也比我好.......”
她越是这样低眉顺眼地自贬,那些认识的人们就越是夸赞她。
丁静娴学习好,跟姜美英年纪又差不多,完全是姜美英的对照组。
每次他们都当着丁静娴的面夸奖丁静娴,她却每次都虚伪的谦虚着。
可她越谦虚,这些人就越夸她,除了自己,谁都没看出丁静娴老实本分下藏着的假惺惺和贪婪。
虽然他们俩有挺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但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丁静娴的目的。
而面对姜美英突如其来的羞辱,丁静娴懵了。
虽然丁静娴早就猜到姜美英今天会针对她,也深知以姜美英那跋扈的性子,碰上面绝对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
她甚至已经准备好迎接几记白眼和阴阳怪气的嘲讽。
然而,她万万没有料到,不过是一年多未见,姜美英的修养非但毫无寸进,反而变本加厉,一开口便是如此不堪入耳的恶毒辱骂!
丁静娴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强烈的羞辱感犹如一记重重的耳光扇在她的脸上。
她的脸色瞬间褪去了血色,变得煞白,紧接着又因为极致的愤怒和恼羞成怒,泛起了一层难堪的紫红。
“你.........”
她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垂在身侧的双手死死攥紧。
如果换作是在学校或是别的地方,她早就上去撕了姜美英的嘴。
可此时,硬生生将喉咙里的怒吼咽了下去,丁静娴眼眶微红,声音颤抖却带着一丝暗藏锋芒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