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时时知道秦长风想说什么。
大概跟那个突然出现的、时髦漂亮的女人有关系;也跟秦家平反之后,他去哪里、留哪里,有关系。
她抬眼望进他的眼睛,那里头是她熟悉的温暖,还有不曾动摇一丝一毫的坚定。
“好。”她点头。
秦长风放下手里的碗筷,在床边的凳子上坐下来,和她并肩。两个人静静听着窗外的夜风。
听着灵堂方向长明灯灯芯偶尔的一声轻响。
有些话,就此娓娓道来。
“我家一开始,并不在首都。是我父亲被提拔任用之后,全家才搬去的……”
秦长风并没有先说宋若云。
他要从那个被全村人议论猜测了许久的“家世”说起。
秦家,一开始也只是普通人家。
真要论起来,跟孟家还有几分相似——秦长风的爷爷、父亲、叔伯……全家男丁都参加了抗战,枪林弹雨里滚出来的。
秦家命硬、运气好,爷爷和父亲,都活着熬到了和平的那一天。
因为有这层底子,父辈在部队里一步步提拔起来。
大约在十五年前,全家搬进了首都,住进了军区大院。
而住在大院隔壁的——就是宋家。
秦长风说到这里,眸色微微动了动,才缓缓接上。
“之前出现的那个人,叫宋若云。”
孟时时终于听到了那个陌生女人的名字。
宋若云。
——人如其名,一听就是个漂亮的好名字。
秦长风继续往下说,语气平平的,像在说别人家的事。
搬来首都之后,秦宋两家成了邻居。
他们是年纪相仿的孩子,自然天天玩在一处,秦长风和宋若云的关系,往亲近来说,可以说一句青梅竹马。
而秦长风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是顶顶拔尖的。
学校里考试,回回第一;大了些进部队训练,一群新兵蛋子里,他照样样样冒尖;后来凭着首屈一指的成绩,考进了首都大学。
一桩桩,一件件,整个军区大院提起“秦家那个小子”,都要竖大拇指——那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
所以,宋若云喜欢秦长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从十八岁那年,就知道宋若云喜欢我。”秦长风顿了顿,“我拒绝了。我跟她说过,我只当她是朋友、是邻居妹妹,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这些年,我也一直跟她保持着距离。”
“只是——她不死心。”
孟时时的脸色,微微变动。
她亲眼见过秦长风拒绝李金花的样子,干脆利落,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这个男人,看不上的人,哪怕对方再好、再漂亮、家世再高,他都懒得多看一眼。
“后来呢?”孟时时追问,“你们家……又是出了什么事?”
秦长风见她这样问,心里稍稍松了口气,继续往下说。
这些年,宋若云一直不死心。
今天送个手帕,明天递封情书,找各种各样的机会往秦长风身边凑;到后来,她甚至想动了两家长辈的关系,想借着大人之间的交情,直接把婚事定下来。
可秦长风拒绝的态度,从来就没变过。
一次,又一次。
后来,变故来了,秦家出事了。
一夕之间,整个军区大院风云突变。
昨天还登门串户、称兄道弟的邻人,一夜之间换了副面孔。
秦家成了人人自危的瘟神,谁也不敢靠近半步,谁也不敢多说一句。
秦长风当时就在首都,他一直在为父亲的事奔走,一家一家地去拜访那些曾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伯伯,那些逢年过节把他抱在膝上、夸他“前程远大”的世交。
他甚至不惜放下一身的傲气,低声下气地求,求他们替父亲说句话,求他们指条门路。
结果有的闭门不见,有的说“出差了”……
所有人都对他避如蛇蝎。
那是秦长风顺风顺水了十九年的人生里,第一次尝到人情冷暖的滋味。
翻脸,原来比翻书还快。
而在这些人里头,他最后去求、也最不该去的,是宋家。
秦家和宋家,几十年的交情,来往最密,比亲戚还亲。
小的时候,宋母是手把手教过他包饺子的;宋父拍着他的肩膀,当着两家的面说过“这两个孩子,我看着长大的”。
那天是个冬天,北风刮得像刀子。
秦长风在宋家门口,站了整整一个钟头,才等到门开。
开门的是宋母,站在门槛里面,隔着一道门,看他像看一个陌生人。
“长风啊……你来干什么?”
秦长风忍着寒风道:“我爸的事,您是知道的。宋叔叔跟我爸几十年的交情——求求您,让我见见宋叔叔,行吗?”
宋母的脸色一点一点地沉下来:“你宋叔叔不在。”
“那我在门口等。等到他回来。”
“你别等了。长风,你是个聪明孩子,阿姨跟你说句实在话。你爸现在是‘有问题’的人,我们宋家跟你家,从今往后,不要再往来了。若云年轻,不懂事,往后也不许她再见你。大家各走各的路。你走吧。”
“阿姨——”
“还不快走!”宋母的声音陡然拔高,用厌恶的眼神看向秦长风,“你以为你是谁?真是什么金疙瘩吗?以前你父亲在那个位置,我们家才乐意跟你来往。现在你家都这样了,学校都把你开除了。你们秦家完了,再也没翻身的可能!你现在有什么身份跟我说话,别脏了我家门口。”
话音一落,“哐当”一声,门关上了。
秦长风站在那扇紧闭的大门外,北风卷着雪粒子打在脸上,他一动没动。
从那天起,秦长风再也没有敲过任何一扇门。
不久,他自己也被下放,离开了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