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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9章 秦珩409(赢了)

    骞王意外。

    棺材里还真有把剑。

    这小子,时隔这么多年居然还记得清清楚楚,果然是珩王本王。

    他道:“等着,本王下墓帮你拿。”

    他身形一晃,就要钻入沙土。

    秦珩伸手去抓他手臂,却抓了个空。

    他冲他的背影喊道:“四哥,你小心!”

    骞王灵体已入河沙。

    听到这句话,他身形一顿,卡在了河沙里。

    他心中腹诽,臭小子,这种时候煽什么情?

    碍手碍脚的!

    可是穿入层层河沙,穿入墓门,穿过长长的墓道,进了主墓室,立在珩王的棺材前时,骞王的眼眶却微微泛了潮。

    他抬手虚虚抹一把脸。

    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

    生前他和珩王感情好,但也互相提防,和其他兄弟更是面和心不和,互相算计,因为每个兄弟都有可能会成为刺向自己心口的那把利剑。

    一两千年后,他和珩王却成了最好的兄弟。

    穿入棺中,骞王小心翼翼地从珩王的指骨取出那把剑,生怕把珩王的指骨给掰断了。

    古人最讲究留个全尸,他也不例外。

    那把剑,珩王指骨握得十分紧。

    他要一点点地掰。

    费了好些精气。

    其实可以用鬼力,但是他不想,鬼力粗暴,他不想九弟的尸骸有一点点损伤。

    费了些时间,他才从珩王的指骨中完好地取下那把宝剑。

    握着剑出来,他望着手中长长的古剑自嘲地笑了笑,这就是当代人口中的舔狗吧?

    他的妻子萧妍,再世投胎,成了秦珩的女朋友。

    可他却帮他取剑。

    这不是舔狗,是什么?

    使了灵力,带着剑回到地面,骞王将那把长剑朝秦珩面前一递,道:“给。”

    那剑长约一米出头。

    剑鞘漆黑,上刻有如意云纹和麒麟纹等。

    专业原因,言妍对古代兵器有所了解,知道那是古代黑色的青铜器,又称“黑漆古”,是铜锡铅合金,一般新铸时呈金黄色,埋藏后因腐蚀形成致密黑色锈层。

    这剑鞘呈黑色,不知是因埋藏后腐蚀变黑,还是本就发黑?

    若是后者,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又得改写了。

    那长剑虽套着剑鞘,仍能让人感受到一股凛冽寒气扑面而来。

    秦珩看到那把剑,顿时仿若见了最重要的老朋友,眼神明显亮了,情绪有些激动。

    他伸手就要去接剑。

    言妍急忙握住他的手臂,拦住他,道:“慢着。”

    秦珩手伸到一半,停下。

    言妍说:“那剑一直放在古墓中,和尸骸为伴,细菌肯定很多。尸菌、古细菌弄不好会致命,你还是小心点好。”

    骞王暗道,还是女人心细。

    他平素不惧这些东西,所以老是忘。

    退后几步,他将那把剑从剑鞘中拔出。

    那剑发出嗡地一声脆响。

    言妍知道那是剑鸣。

    不是所有的剑都会有剑鸣,只有绝世宝剑才会有。

    利剑一出,秦珩和言妍顿觉眼前白光一闪!

    那剑通体雪亮,剑气如虹,寒光凛凛,剑身竟无一丝锈迹。

    秦珩漆黑瞳眸亮得出奇。

    他盯住那把剑,要使着力气控制着垂在身侧的手指才行。

    因为这双手会情不自禁去握剑。

    言妍道:“这剑含硫量应该很高,因为硫化铜这种成分能防锈。剑又插在剑鞘里,密闭藏在棺中,避免接触氧气,所以它周身雪亮,这么多年仍没被氧化。”

    骞王凤眸中溢出一丝赞赏的神色。

    他的女孩无论哪一世都很优秀。

    骞王啪地一下将剑插入剑鞘!

    秦珩眼中的亮光瞬间消失。

    骞王捕捉到了他细微的眼神变化,心道,老九生前嗜剑如命,爱出征,爱打仗,爱天下黎民百姓,爱江山,也爱美人,但他心胸太大,心怀天下,一颗心装得太多,所以才给了他可乘之机。

    他对秦珩道:“你带言妍先回酒店,这剑本王要处理一下。等处理干净了,再送予你。你们脆弱的人类,怕这菌那菌。”

    秦珩不理他的揶揄,朝他一拱手,“谢四哥!有劳四哥了!”

    骞王瞥他一眼。

    性情还真是变了。

    若是从前的秦珩,定当会对他反唇相讥。

    他目送秦珩和言妍上车。

    他却没走。

    他看向遥远的大树后,朗声道:“你这小孩,大半夜的不睡觉,成日跟踪我,不怕我杀了你?”

    远远的大树后露出一张年轻朝气的脸。

    那女孩冲骞王咧嘴一笑,笑声清脆。

    是萧若颜。

    她抬腿朝他跑过来。

    今天她没戴棒球帽,高马尾跑起来一甩一甩的。

    骞王想起了他生前常骑的那匹马的马尾。

    那是一匹乌黑色的宝马,通体漆黑,四脚却雪白,尾巴也是黑色的,和这女孩的马尾辫有异曲同工之处。

    跑到他面前,萧若颜立定,微微歪着头说:“四哥,你好厉害!你竟然真的会土遁,会穿沙入土!第一次看到你,我以为我眼花了,这次我是真真切切地看到的,眼睛绝对没花!上一个会土遁的,是《封神榜》里的土行僧,但那土行僧长得太丑,你又英俊又高大,还身手无敌!”

    她朝他竖起大拇指,“我好崇拜你!”

    骞王微微蹙眉,暗道这丫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是鬼啊。

    是鬼!

    骞王抬起下颔,指指地上她的影子,提醒道:“你低头看看你和我有什么区别?”

    萧若颜低下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再看向骞王脚下。

    他没有影子。

    骞王以为她会大吃一惊,然后飞也似的逃跑。

    谁知她却抬起头,笑着说:“这有什么好稀奇的?你都会奇门遁甲会土遁了,将影子隐藏掉,对你来说不是小菜一碟吗?”

    骞王郁闷,这小孩是真天真,还是假单纯?

    他望着她的眼睛质问:“你跟踪我,到底有什么目的?”

    萧若颜扑哧一笑,“一个女孩跟踪一个男人,还能有什么目的?”

    她双手背到身后,身体微微有些倾斜。

    她笑起来,嘴唇很红,牙齿很白,两边的犬齿尖尖的,有点长。

    那尖牙让她的笑便多了两分俏皮。

    骞王心道,这女孩其实还算可爱。

    当然远不如萧妍和言妍漂亮。

    骞王再次提醒:“我是厉鬼,别靠我太近,否则会夺你阳气。”

    萧若颜像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大笑。

    她抬起右手,伸出食指,隔空指着骞王的鼻尖说:“你这男人好生奇怪!我又不怎么着你,一不骗你的钱,二不骗你的命,只是对你有点好奇,你老是吓唬我干什么?”

    骞王唇瓣微启,“难道你想骗我的色?”

    萧若颜右手食指戳戳自己右边脸颊,“色,我也有呀。你如果不愿意我骗你的色,你可以骗我的色,我没意见。”

    骞王心道,他这只厉鬼真是被步六孤和秦珩给带坏了。

    平素少言寡语的他,居然跟个完全陌生的小屁孩,在这里叽里咕噜半天。

    太无聊了。

    他道:“告辞!”

    他拎着剑,迈开大步就走。

    走着走着,察觉少点什么。

    那跟屁虫没跟上来。

    没跟来好,他利索多了。

    又走了几步,骞王想,这大晚上的,此处未完全开发,又是古墓之地,平时应该闹过鬼,这里几乎没人。

    万一有坏人,想糟蹋那丫头,她压根没有反抗之力。

    骞王伫足,回眸。

    他走出去有三十米远了。

    萧若颜还站在原地。

    孤零零的一个人。

    在那沙土间显得特别孤单。

    骞王高声道:“小孩,这么晚了,你不回酒店,不怕被人害吗?”

    萧若颜轻抿一下唇,突然得意地笑起来。

    她头微微往后抻一下,得逞似的朝他走过来。

    走到骞王面前,她像打了胜仗一样,骄傲地说:“四哥,我赢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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