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法院门口从早上七点多就挤满了人。
这起案子拖到现在,早已经不只是西北大学附属医院内部的事情。几家本地电视台、报社都派了记者跟进,甚至还有医学院学生一大早赶过来,隔着警戒线往里面看。
法院正门外摆了两道隔离栏,公安人员守在两侧,记者只能挤在警戒线外,摄像机、收音杆和手机支架一层叠一层,远远看去比有些科技产品的发布会还热闹。
杨军来得更早。
他从羁押车辆下来以后,没有走正门前那一片记者区,由工作人员从侧面通道直接带了进去。他穿着一件洗得很干净的深色衬衫,人明显瘦了些,头发也比两个月前白了不少。
九点不到,另一辆车停在法院门前。
伊文雅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警戒线外立刻躁动起来。
“伊文雅!”
“伊医生,请看这里!”
“伊同学!你认为自己有罪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不会这么做?”
“患者家属已经公开表示谅解,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几个问题劈头盖脸,同时砸过来。
伊文雅刚下车时明显被声音吓了一跳了,下意识朝记者那边看过去,很快又低下头,陪同的工作人员示意她继续走。
有人还在后面大喊。
“伊医生!你认为你是在救人还是在杀人?”
伊文雅脚步停顿在半空中。
工作人员轻声提醒她:“继续往前走。”
伊文雅叹了口气,继续走了进去。
进了楼以后,外面的嘈杂像被厚重的玻璃门一下挡在了后面。候审区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安静,只有工作人员的低声交谈声。
她坐在那里等了十几分钟,期间几次抬头看墙上的时钟,直到法警过来通知准备入庭。
进入审判庭时,她才发现今天来了很多人,旁听席座无虚席。
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坐在靠前的位置,女人看到伊文雅进来,眼睛一下红了,却没有出声,只朝她轻轻点了一下头。
杨军已经坐在被告席另一侧,两个人隔着几米。
伊文雅看向他,杨军也看见了她。
他的神情没什么变化,只微微点了一下头,像过去在医院里一样。
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审判人员随后入庭。等所有人坐定,审判长宣布开庭,先核对两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再询问对起诉书内容是否听清。
程序一项一项往下走,等进入法庭调查以后,气氛才真正紧张起来。
检察官首先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认为,杨军明知主动终结患者生命不具有合法依据,仍然为其提供药物,并在案发后主动承认对整个行为进行安排,其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伊文雅在明知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亲自完成最终操作,其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老人本人长期明确表达死亡意愿、家属知情并签署声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却不能赋予任何个人主动结束他人生命的权力。
起诉书宣读完以后,审判长先问杨军。
“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
杨军回答:“没有。”
“对罪名有异议吗?”
杨军沉默了一下,“无论法律怎么定罪,我都认可。”
审判长看了他一眼。
“这里只问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是否有异议,请回答有,或者,没有。”
杨军这才说道:“没有。”
轮到伊文雅时,她的声音比平时低一些。
“伊文雅,你是否对罪名有异议?”
她停顿了几秒,“有。”
旁听席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保持安静!”
检察官询问伊文雅:“你是否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知道。”
“当时患者是否已经自然进入不可逆死亡过程,随时可能在数分钟内死亡?”
伊文雅摇头,“没有。”
检察官随即说道:“那么从行为结构来看,你明知行为会导致患者死亡,仍然主动实施,并最终造成死亡结果。这一点你是否认可?”
伊文雅沉默了几秒,“我认可结果。”
检察官没有继续逼问,而是转向法庭:“公诉机关认为,本案最需要区分的就是同情和法律评价之间的联系。被告人的动机可以获得理解,可刑法处理的是行为。患者希望死亡,并不等于医生获得了结束其生命的权力!”
辩护律师立即站起来。
“抗议!公诉人一直强调行为,却有意把行为发生的环境模糊化。”
检察官转过头,冷声道,
“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不必评价公诉机关是否‘有意’。”
“那我换一种说法。”律师翻开材料,“四月下旬,全市现代医疗供应链断裂已经接近一个月。死者为晚期胰腺癌患者,存在广泛癌症转移情况,抗肿瘤治疗已经事实上无法继续,姑息治疗所需要的多类药物也先后短缺。
医院在现有条件下已经无法提供穿越前标准水平的症状控制。死者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清楚意识,连续、多次、明确表达结束生命的意愿,并且不是一次疼痛发作时的冲动表达!”
检察官说:“公诉机关从未否认这些事实。”
“可这些事实决定了本案不能按照一般故意杀人案评价。”
“公诉机关也没有按照一般恶性杀人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双方唇枪舌剑,毫不相让。
辩护律师继续说道:“既然公诉机关承认这一点,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被告人的主观目的是什么?”
“结束患者生命。”
“可为什么要结束患者生命?她难道在以此为乐吗!”
“为了终止患者痛苦。”
“有没有获利?有没有仇杀?有没有隐瞒患者病情、欺骗患者或者家属?”
“没有。”
辩护律师把材料放下来。
“那么本案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行为动机上,与以侵害他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杀人案件存在根本差异,所以不能称之为“故意杀人”!这就是辩方的观点!”
旁听席有人叫好鼓掌,立刻被工作人员制止。
检察官看了后排一眼,
“辩护人说得很完整,可这也恰好说明为什么法律必须划清底线。”
他看了一眼旁听席。
“患者今天希望结束生命,家属今天同意,医生今天认为没有治疗价值。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三项条件满足,就足以使主动结束生命合法,那么明天谁来判断患者有没有真正的自主决定能力?后天谁又来判断家属有没有经济压力?谁又来判断一个医生口中的‘没有希望’究竟是医学结论,还是因为药品短缺,甚至只是错误判断?”
辩护律师马上说:“请检察官先生注意用词!不要刻意模糊!本案并不存在你列举的这些情形。”
“刑法的边界不能只为一个案件建立!”
“可法院今天审理的就是这一个案件!”
庭审到了这里,旁听席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种紧张的氛围,很多人甚至忘记了呼吸。
老人的女儿一直低着头,等进入证人和相关人员陈述环节,她终于被允许发言。
女人站起来以后,手里一直攥着纸,却没有照着念。
“我爸病了很久了。”
她一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他特别想活下去。医生让他怎么治,他就怎么治。以前吐得吃不下饭,我劝他歇两天,他说停了前面的罪不是白受了吗。”
“后来穿越了,药慢慢没有了。”
“开始的时候我们也等,总觉得市里这么多医院,这么多专家,过几天总能找到些什么法子。再后面医生跟我们解释,我们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想生产就能生产出来。”
她抬起头,看向审判席。
“我爸最后那段时间,每天都问我什么时候能死。他以前那么怕死的一个人,到最后天天盼着早点去死。”
旁听席里有人悄悄的抹了抹眼角。
女人继续说道:“那份声明是我写的,但内容是我爸一句一句说,我一句一句记的。他的脑子一直清楚,我可以作证,杨主任和伊医生都是好人,跟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真的。”
审判长问:“你现在是否仍然坚持对两名被告人表示谅解?”
“坚持,这不关他们的事。”
“是否要求追究二人民事责任?”
女人摇头,她犹豫了一下,又突然说道:“我还想求法院一件事。”
审判长示意她继续。
“如果可以的话,放他们回医院吧。”
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这是我爸最后的意思。他一直说,不能为了他,把医生毁了。”
检察官没有打断她。
女人用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泪水:“人是我爸自己求着走的。如果一定要有人负责!我们家也有责任,那你把我们也抓走吧!”
审判长等她情绪平复以后才说道:“家属意见法庭已经记录。是否构成犯罪、如何量刑,由法院依法判断。你先坐下。”
女人还想争辩些什么,法警走了过来,示意她坐下,不要扰乱会场秩序。
接着,公诉机关拿出了取药登记,看向一旁的杨军,
“杨军,这个名字是不是你签的?”
“是。”
“药是不是你取的?”
杨军点头,“是我取的。”
这一瞬间,伊文雅瞪大眼睛,猛地看向他。
轮到辩护律师询问时,对方直接抓住了这里。
“杨主任,你此前供述整个计划由你提出,是不是?”
“是。”
“你要求伊文雅执行?”
“是。”
“她是否曾经向你提出这个方案?”
“没有。”
“你知道她只是一个在读研究生?你也是她的导师?”
“是。”
“在医疗工作中,她是否需要接受你的专业指导?”
检察官站起来:“反对。辩护人试图通过导师身份构造不存在的强制关系。现有证据没有证明伊文雅是在不能违抗命令的情况下实施行为。”
审判长点头,“反对成立。请辩护人调整提问方式。”
律师换了个问法。
“杨军,在你看来,伊文雅当时为什么会相信你的判断?”
杨军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我是她的老师。”
伊文雅突然低下头,眼睛泛酸,泪水一点点的流了出来。
午间休庭以后,下午继续进行法庭辩论。
辩方第一次正式提出五月份出台的《特殊时期矫正与公益服务暂行办法》。
(这里打了个补丁,第38章胡天龙那里就是按照这个暂行办法进行修路的工作)
五月,临时立法机构建立了一套适用于特殊时期的刑罚执行与矫正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可根据其身体状况、专业技能和社会需要,安排参加道路修筑、矿山生产以及专业技术服务等公益性劳动,并由司法机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政权实施监督管理。
关着也是关着,不如评估一下个人专业能力后受监督的干活去。
检察官听完后开口,
“公诉机关不反对二位被告人具备适用该暂行办法的现实条件,但必须强调,《暂行办法》不是免罪依据,更不能把专业能力变成犯罪以后交换自由的筹码。”
辩护律师立即说道:“辩方从未提出用专业能力换取无罪。辩方主张的是,在法院已经认定其社会危险性极低、再犯可能性极低,并具有重大特殊背景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把两名具有临床医疗能力的人长期关在监所机构内?”
“是否有必要需由法院判断。”
“所以我正在向法院提出这个意见,你尔多隆吗?”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请辩方注意言辞,不要人参公鸡。双方都不要重复已经发表的意见。
下午接近五点,法庭再次休庭,合议庭评议持续了很长时间。
等审判人员重新回来时,窗外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所有人起立,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
法院认定,死者处于晚期恶性肿瘤终末阶段,长期遭受严重痛苦,在意识清醒、具有辨认和表达能力的情况下,多次明确表达希望结束生命的意愿,其直系家属知情并表示接受;两名被告人没有谋取利益,不存在仇恨、报复等动机,行为目的主要在于终止患者痛苦,案发后均配合调查,杨军主动投案,患者家属对两人充分谅解。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国家现行法律并未建立主动安乐死制度。患者对死亡的请求以及家属同意,均不能授权医务人员主动实施终结生命的行为,因此两名被告人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
听到这里,伊文雅闭上了眼睛。
审判长继续宣读。
法院认为,杨军作为主任医师和研究生导师,在药品流出、行为安排以及事后责任承担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考虑案件起因、患者本人明确意愿、家属谅解、特殊时期医疗条件严重恶化等因素,认定属于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最终判决:
杨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旁听席出现轻微的骚动。
随后继续。
根据五月份实施的《特殊时期矫正与公益服务暂行办法》,在缓刑考验期内,杨军不得从事独立的医疗决策和相关高风险处置,同时由市司法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安排,前往新接管地区承担五年基层医疗体系援建工作,援建服务纳入社区矫正考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接下来是伊文雅。
法院认定她直接实施最终行为,对死亡结果负有直接责任,但考虑其系在读研究生,在整个案件中的决策地位低于杨军,且患者本人长期反复表达明确意愿,家属亦请求从宽处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伊文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同时依据同一暂行办法,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三年基层医疗公益服务,由卫生部门安排至县城及乡镇医疗机构工作,接受执业范围限制与司法监督;完成规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可以继续原有临床医学培养。
审判长读到这里,旁听席彻底安静下来。
老人女儿捂住了嘴。
伊文雅愣了好一会儿,她原本已经做好真正进监狱的准备。
杨军倒没什么表情。
审判长最后总结道:
“本案所处时代背景极为特殊,医疗资源断裂给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都造成了远超正常社会环境的伦理压力。法院充分理解这种压力,但法院必须明确,任何医务人员都不能仅凭个人判断取得主动结束患者生命的权力。”
“理解被告人的动机,不等于确认这种行为合法。从宽处罚,也不意味着今后可以援引本案作为主动安乐死的合法先例。”
“同时,刑罚的目的也不只是让犯罪人离开社会。二位被告人具有较强医疗专业能力,再犯风险低,患者家属充分谅解。在当前基层医疗力量严重不足的特殊时期,使其在严格监督下继续承担医疗公益服务,更符合刑罚教育、矫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槌落下。
“闭庭!”
声音在审判庭里回荡。
老人女儿几乎立刻站起来,却被工作人员拦在座位旁。记者所在的媒体旁听区已经有人低头飞快敲字,显然判决还没有正式送出法院大门,新闻标题已经开始写了。
伊文雅仍然坐着,她像是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杨军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发什么呆?”
这句话的语气和以前在医院里几乎一样。
伊文雅鼻子一酸,眼泪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老师……”
杨军制止了她,“以后到了下面,好好干活。”
他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
“走吧。”
工作人员已经过来。
两个人接下来还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司法部门、卫生部门也要重新确定他们的服务地点。按照暂行办法,他们不会马上回原来的医院,更不可能若无其事继续以前的生活。
法院外面还堵着一大片记者,判决结果传出去以后,那些人只会比早上更兴奋。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审判庭。
门外的走廊尽头,已经隐约能听见记者重新喧闹起来的声音。